1984, 04, 126-127+64
木里文物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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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除了遗存的地面文物外,还有一些传世文物。对于研究地方民族历史具有重要价值。一、清光绪《号纸》清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发给木里安抚司项嫡立号纸一件,质地为宣纸,长七十一厘米,宽三十七厘米,民主改革时于木里安抚司旧挡案中发现,入藏于凉山州博物馆。号纸内容为: 兵部为循例具题事武选司,案呈兵料抄出本部,汇题前事,内开准前革职留任四川总督刘疏称:建昌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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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 详见《木里民族点滴》刊于西南民院编辑的《学术论文集》第一百三十五页.
② 《康藏史地》系任乃强先生所撰,解放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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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承宗.木里文物记(二)[J].西藏研究,1984(04):126-1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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