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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04, 109-122
八至九世纪唐蕃会盟条约的盟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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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文涉及到的盟约很早以前就已为人熟知。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汉文文献,也已有人译注过。但汉学家和藏学家们在盟誓仪式的问题上却犯了一种奇怪的评价错误。本文的目的就在于纠正这一错误,因为它导致了对当时吐蕃宗教形成的错误观点。为了一开始就这样作,首先在宰杀牲畜(刑牲)祭祀方面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据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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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伯乐1934年书,穆利1947年文,奥班1978年文。还可以参阅石泰安于《法兰西学院年鉴》第67年(1967-1968学年)第411-415页中对1966-1967年课程的总结。

② 大家知道《书经》中的《汤誓》和《泰誓》篇中国王对全军发表盟誓(顾寒芬:《书经》译本第108和171页)。在前一篇中,国王对全军说:“尔无不信,朕不食言。”“食”就是“人为也”(在《左传》僖公15年中也有同样的话)。藏文中的情况也如此,也用“发誓”来为这一词组作解时犯了一大错误。曲扎辞典中的解释是正确的“立伪誓”(在德格定和雅什克的辞典中也如此)。这种意义已经出现在敦煌写本中了(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第126号,第7-8行)。在一次对恶劣行为的列举中,大家提到了“缺少耻辱心和谨慎行为,甚至是立伪誓”(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第1134号,第92页也如此)。

③ 在《说文》对“盟”字的解释中,段玉裁(1735-1815年)解释说是用祭祀动物的血来写盟文(由此而衍生了其文字的红色之形容词)。当大家写完之后,便用这种血涂嘴唇(歃血)以读(口头高声地宣读)所写的内容。由于以经典为根据的传说,“歃血”一词仍具有象征性意义。早在公元11世纪初叶,有人在引证了《周礼》之后,又根据盟誓的办法来区别民众。胡人(中亚和印度人)弹骨,越人(越南)切臂,而在汉地(中国)则歃血(《册府元龟》卷981,中华书局版本,第11524页)。这种区别部分地要追溯到《淮南子》(卷11,第5页)的记载,其中提到越人咬手指,汉人以血涂唇。

④ 有关其考古例证,见陈梦家于1966年以及1975年在《文物》第5期中的4篇有关候马盟书的文章。

⑤ 用白马作祭的情况在汉代与匈奴的一项和约中就已经出现了《册府元龟》卷981,第11525页),在唐代与突厥和高丽人的盟约中同样也出现过(同上引书,卷980) 。自从《易经》(乾卦和坤卦)以来,大家有时也将白马与黑牛联系起来或对立起来,而它们又都与天地有关。请参阅奥班1978年文,有关在辽王朝与蒙古王朝之间签订的友好盟约问题。

⑥ 《三天内解经》,载《道藏》第1196号,卷上第6页。我们还可以大量列举这样的例证。请参阅《抱朴子》,《诸子集子》版本,卷18第92-93页,卷19第97页,卷4第12、 14和20页,卷10第44和第60页。

⑦ 大家在汉代的盟誓中就已经看到了“申”字的这种用法了。它与“重”字同用,意为“再一次确认”。在写于730-734年的盟约之前的一封致吐蕃赞普的敕书中,唐朝皇帝就重新提到了文成和金城公主和亲之事。他指出自己准备遣使去“申信约”。

⑧ 我们将要提到,一名信奉佛教的皇帝--梁武帝于517年颁降了一道禁止在太神祭宰牲畜和可能也禁止祭祀天地的诏书。在魏代于472年也颁布了类似的诏书(请参阅福兰阁1936年书,第2卷第166页和第3卷第277页)。据唐律记载,623年曾于太庙中 举行的祭天仪式共包括“太牢一(一头牛),羊豕各三,余祭随事而供”(《唐会要》卷23) 。据《札记》认为,“太牢”系由牛羊豕三牲组成,这就是戴密微所说的“三牲为祭”(1952年书,第230页,有关756年的汉藏双体文碑)。吐蕃人熟悉汉地的习惯。在他们对《书经》的译文(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第986号)中,有一句汉话“柴、望,大告武成”译作“将三牲置于一边,点火和祭天”(参阅石泰安1983年文,第203页)。该译文中另一句话也用在821-822年会盟碑的藏文碑中了(未有汉译文,同上,第211页)。

⑨ 有关石刻,见黎吉生1985年书中该词条的索引;有关敦煌吐蕃赞普世系牒和吐蕃大事年表,见巴科等人1940年书;有关王诰,见图齐1950年书。

⑩ dam-chig(誓词)是梵文 Samaya(通过盟誓而联合)的藏译文(见《翻译名义大集》第1438条),大家有时也讲 tha-chig(812-822年的会盟条约第64行)。大家有时也作 chigs(文辞),这是由于字形的混淆而造成的。托玛斯(1957年书,文献 A,第103行)中的 tha-chigs-词与白马和人之间的盟誓有关。我们在很晚期的文献《十万白龙经》中也发现了同一句话(第153页)。

(11) 在谐拉康碑中(黎吉生1985年书,第46页第3行)读作:“赞普口头发誓”(与一名僧侣)。所以,在藏文词 dbu-Snǖn(起誓)与 gcigs(誓词)之间没有区别。

(12) 动词“杀”在藏文中始终作 bkum 或’gum,从来不像在晚期文献和甚至是在821-822年的会盟条约中出现的那种 bsad。我在《西藏的文明》(第2版,第175页)中错误地写道盟誓中同时举行祭祀。文献中明确地指出赞普首先向年迈的大相许诺,他将在该大相死后为之建一座带墓柱(?)的坟地而杀100匹马。他接着宣读了盟文。据两《唐书》(伯希和1961年书,第16和97页)记载,当吐蕃人于714年战败后,他们便向战胜者遣使以“祭战死亡”。《唐会要》(10世纪作品,中华书局1955年北京版,第97卷,第1729页)中指出,在吐蕃人中要杀一匹马或一头(也可能是数头)牛以陪葬死者。它们的头颅被堆在坟头上。这条记载已经出现在《通典》(卷190) 中了。两《唐书》删去了这句话。大家有时也可能把吐蕃人与其近亲民族(特别是羌族人)相混淆了。在宕昌部中,三年都要杀一头牛和一只或数只羊以祭天(《通典》卷190,还可以参阅《太平御览》卷795,《册府元龟》卷961的党项和宕昌族人中的情况)。其中提到,一旦某一汉人被吐蕃人杀害,其尸体就要被切碎并作为祭品而奉献于天。但这种习惯实际上都是归附吐蕃的姚州① 蛮人中的事实(上引伯希和书,第15和95页)。为死者祭祀牲畜一事也出现在吐蕃附近的附国中了(《隋书》卷83,《册府元龟》卷961) 。

(13) 达斯先生针对近代西藏人(见其辞典)而指出,康地诸部都有宰杀牲畜以用其血盟誓的习惯。格萨尔史诗的一章中提到,他们利用一次缔约机会而杀死了一头野牦牛,食其肉和饮其鲜血(卡斯谢夫斯基1972年书,第381页)。

(14) 沙畹1904年书第486页和1903年书第430与438页。

(15) 对盟约和紧接着的礼仪的阐述都使用了藏文,西侧用汉文记述,而东侧仅有一篇藏文文献。北侧和南侧的碑文是用双体文字写成的,但仅仅包括那些签约并加印的吐 蕃(北侧)和唐朝(南侧)的全权代表名单。这里提出的问题是要知道究竟是藏文被译成了汉文还是恰恰相反。这两种文献并非始终都完全一致。藏文文献被事先寄往唐朝。戴密微(其书第299页)认为汉文文献仅为藏文文献的对应文。这种说法对于盟约钓内容来说则完全正确,但对于碑文的记述则并非绝对如此。劳佛尔(1914年文,第69页注)② 认为两种文献是同时由“逻些的蕃汉僧侣小组”撰写的。他也非常正确地看到其中的“藏文措辞用语在某种程度上是根据地道的汉文模式写成的。”大家已经看到(上文注(11) ),藏文文献中仅用一个词 gcigs 来翻译不同的汉文术语(盟、誓、约)。对于平等双方之间的条约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藏文文献首先提到了吐蕃,然后才提到唐朝,汉文文献则相反,首先是讲唐朝,然后才提及“蕃”。在第26行中,藏文文献依次提到了吐蕃和唐朝,这是正常的顺序,但汉文文献也沿用同样的顺序(蕃汉),而不是相反(其中的“汉”用于译藏文 rGya,而不是唐)。在《旧唐书》中的由吐蕃人寄去的盟文中也作“蕃汉两邦”(伯希和书第74页错误地译作“汉蕃两邦”)。在这些情况下,藏文文献是作为基础,而汉文文本却仅为其译文。在藏文部分(东侧)描述礼仪时,讲到了汉人登上了长安的盟坛,吐蕃人在逻些也是这样作的。“坛”字(在藏文中作 dkyil-′khor)在这两种语言中也指坛城或戒坛(戴密微:同上引书,第299页注④ )。这里不可能是指密教的礼仪术语。该藏文词的意义也为“圈,圆”,无疑指坛的形状。在此情况下,肯定正是汉字学“坛”成了藏译文的基础。

(16) 戴密微(同上引书,第230页注释)讲得很正确,他拒绝了强调苯教持续性问题的图齐的观点(1940年书,第73页)。这其中具有《新唐书》吐蕃传卷首的一大批资料和记述背景的反响。吐蕃人的习惯是很注重“魔”和“巫”(该字在赞普时的汉文文献的藏泽文中则相当于苯教徒)。他们喜“浮屠法,习咒诅,国之政事,必以桑门参决”(上引戴密微书,第234页注④ )。戴密微正确地指出了巫祝们(苯教徒?)在822年会盟时也出席到场。他们在汉人到达时于王帐周围的士兵旁形成了一道人墙,但他们没有参加盟誓仪式。

(17) 作者在这段文字中使用了《书经》中的一句话(请参阅注⑧ )。在涉及到821-822年会盟条约的“岱噶愿文”(托玛斯书,第90页,第36页)中,赞普有一种“神一般的行为”。他比其他王国更为强大,如同覆盖一切的上天和承负一切的大地一般(伯希和敦煌藏文写本第16号,第25页)。这都是汉文中的一些口头语(请参阅石泰安1985年文,第114页)。这些词都曾被用于与突厥人交往的中原隋王朝皇帝(《册府元龟》卷980,第11509和11511页)和821-822年的盟文中了(伯希和书第73页,《册府元龟》第11531页)。

(18) 据萨卡普巴1967年书,第49页记载,已坍倒的石碑于本世纪初可能尚存在。《拨协》(石泰安版本,第74页)称此地为古古墨茹并讲到了两座寺庙,其一为“汉地皇帝”的,其二则为吐蕃苯教徒的。两篇碑文之一用汉文所写,另一篇则用藏文写成,于733年就已被矗立在同一地点了,但在738年遭毁。

(19) 在唐朝宣读的誓词已刊载于《旧唐书》(上行伯希和书第72-73页)和《(册府 元龟》中了。其中提到“维唐承天,抚有八纮,声教所臻,靡不来廷。”伯希和译文认为在两种文本中的该词都相当于“声教”。同一短语也出现在783年的盟文中(伯希和书第43页)。这就是藏文中的“祖拉”。

(20) 据《唐会要》记载,这次盟誓举行于城西王会寺(李方桂文,第70页)。我们将于下文不远处来研究有关“寺”的问题。“王会”一词可能是暗示两邦代表为会盟而相会的地方。唐蕃会盟碑东侧的碑文指出会盟地点在“京师以西”((?)eg-San Si)。这种对音未曾有人诠释过。王尧(见其书第59页)指出,765年曾在兴唐寺会盟。但此名不可能是(?)eg San Si 的对音基础。我认为如同一篇文献中的 Kèn (?)i 系指“京师”一样,(?)eg San Si 并不是一个专用名词的对音,而是一个普通名词,也可能为“释僧寺”的对音。

(21) 原文作“加书”,伯希和(其书第73页)译作“增加行文”。但其本意却出自783年的盟文(伯希和书第45页),或者是指“不加于坎”。

(22) 见戴密微书第230页。据辞书解释,“郁金”系指佛经中的红花(藏文作 K.ur-Kum),望同信亨(见其辞典第2卷,第1336页)认为“金刚水”就相当于灌顶礼仪用的发愿之水。当强行要求人接受宗教誓愿时,接受饮此水的人将发誓成为菩萨。作者补充说(第10卷,第470页,据《大日经疏》卷5) ,为了发此愿要饮已对此念咒以为之祝圣(与誓愿有关)的香水。吐蕃人知道这种水,称之为“誓愿水”或“金刚誓水”(见格萨尔史诗中的霍岭大战一章,图齐藏手稿第198页,《莲华生遗教》第17页)。大家会看到这些会盟时吐蕃的礼仪无疑属于密教一类。

(23) 萨卡普巴1967年文,第49页中犯了一大错误,写作召请“日月星辰三宝”。

(24) 请参阅上引伯希和书,第46页,盟文是由跪着的一名大相宣读的。

(25) 仁井田陛书第324页和戴密微书第230页引证了陆贽(754-805年)于786年左右致吐蕃大相的一封信。他于其中概述了包括“告于皇天后土、诸神百佛”一类语言的誓词。这也是戴密微引证文献中的写法(见《全唐文》等)。但大家在仁井田陛引的陆贽著作中却读到“诸物百神”(见《陆宣公翰苑集》卷10,第7页)。

(26) 这就是平罔武夫1956年书中的第2538号文书。请参阅足立喜六1933年书第291页注⑧ 。

(27) 一尊佛也可以被称为“神”,在《酉阳杂俎》续集卷10第7页中记载说,在佛寺中始终都有神像。有关佛在藏文中被称作“神”的情况,见石泰安1983年书第190页和1985年文注(23) 和(24) 。

(28) 有关在该赞普执政(755年)之前的时代问题,戴密微(前引书第185页注③ )指出,781年的两位祖师于781年正式布教之前未曾有过对佛教的任何暗示。但他又补充说,一部从西宁到拉萨的地志(晚于749年)在青海湖附近提到了公主(金城)食堂,在接近拉萨的地方有一个赞普祭神处(可能是土著神,这里也可能是指佛教神)。在赞普王宫附近也有一个佛堂。慧超(727-728年)于其游纪中仅仅是根据道听途说而提到了吐蕃。据他认为吐蕃没有佛寺,(富克斯1939年书,第443页).

足立喜六:《长安史迹的研究》,东京1933年版。

奥班:《天马和地牛》,载《布拉托夫纪念文集》,巴黎1978年版.

巴科等人:《敦煌吐蕃历史文书》,巴黎1940年版。

沙畹:《宋云在乌苌国和犍陀罗的行纪》载《法兰西远东学院通报》第3卷,190(?)年.

--请参阅费(?)对该文的书译,载《通报》1904年。

史苇湘:《丝绸之路上的莫高窟》,载《敦煌研究文集》,兰州1982年版。

藏密微:《吐蕃僧诤记》,巴黎1952年版。

福兰阁:《中华帝国史》,柏林--莱比锡1936年版。

富克斯:《慧超于726年赴北印度和中亚朝圣取经纪》,载《普鲁斯皇家科学院论丛》,历史--语言类,1938年,第30卷,柏林1939年版。

平罔武夫:《唐代的长安与洛阳》,京都1956年版。

卡斯谢夫斯基:《格萨尔在克什米尔地区的保卫战》,载《中亚细亚研究》卷6,1972年。

马伯乐:《“盟”字考》,载《亚细亚学报》1933年。

《古代中国的司盟》,载《中国和佛教论文集》第3卷,1934-1935年版。

米利埃:《〈左传〉中的盟誓仪式》,载《通报》第38卷,第1期,1947年.

仁井田陛:《唐宋法律文书的研究》,东京1937年版。

伯希和:《吐蕃石代史》,巴黎1961年版。

黎吉生:《古代吐蕃金石录》,亚洲皇家学会出版,1985年。

石泰安:《古代吐蕃文献汇编》一,载《法兰西远东学院通报》第72卷,1983年.

--同上(三),同上刊物第74卷,1985年。

--《有关吐蕃苯教殡葬仪轨的一卷古文书》,载《亚细亚学报》,1970年。

陈梦家:《东周盟誓与出土载书》,载《文物》第5期,1966年。

托玛斯:《西藏东北部的古代民间文学》,柏林1957年版.

图齐:《西藏诸王陵墓考》,罗马1950年版。

王尧:《吐蕃金石录》,北京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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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泰安,耿升.八至九世纪唐蕃会盟条约的盟誓仪式[J].西藏研究,1989(04):1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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