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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1, No.198 90-98+158
P.T.999号敦煌古藏文写卷再探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编号:skq20132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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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P. T. 999号敦煌古藏文写卷是研究吐蕃末代赞普达磨和王子微松生卒年,以及吐蕃写经制度方面非常珍贵的历史史料。前人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为学界所公认,但仍存在录入不规范、错录或漏录、汉译不准确等问题,给后进古藏文文献研究者带来困扰,故而对其进行重新识别、勘正、整理、重译,可促进敦煌古藏文文献研究的良性互动和发展。

Abstract:

P. T. 999 Dunhuang ancient Tibetan script is a valuable document that recorded the last Tubo's Tsenpo Damo and Prince Weison' s dates of birth and death and also it i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material to research the Tubo' s transcription system. The research results of previous studies are acknowledged by all scholars. However,there are still some irregulates,mistakes and omissions in previous studies outcomes which would mislead the subsquent researchers. Therefore,the author reinterpreted the script and corrected the mistakes to make a contribution to promote the positive intera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Dunhuang ancient Tibetan literature research.

KeyWords:
参考文献

(1)陈庆英:《敦煌藏文写卷P.T.999号译注》,《敦煌研究》1987年第2期,第71页。

(2)陈庆英:《敦煌藏文写卷P.T.999号译注》,第71-73页。

(3)王尧、陈践:《敦煌吐蕃文书论文集》,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202页。

(4)陈庆英:《从敦煌藏文P.T.999号写卷看吐蕃史的几个问题》,《藏学研究论丛》第1辑,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2-29页。

(5)强俄巴·次央:《试析敦煌藏文P.T.999号写卷》,《西藏研究》1990年第1期,第147-152、166页。

(1)黄维忠:《8-9世纪藏文发愿文研究---以敦煌藏文发愿文为中心》,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176-181页。

(2)陈楠:《P.T.999号敦煌藏文写卷再研究---以往汉译本比较及相关史事补正与考辨》,《中国藏学》2008年第3期,第19-27页。

(3)张怡荪:《藏汉大辞典》,北京:民族出版社,1998年,第2567、1938页。

(4)陈楠:《P.T.999号敦煌藏文写卷再研究---以往汉译本比较及相关史事补正与考辨》,第20页。

(5)强俄巴·次央:《试析敦煌藏文P.T.999号写卷》,第147页。

(6)除“■”字外,字与分句线间不可添加字点符。■2010:30。

(1)强俄巴·次央:《试析敦煌藏文P.T.999号写卷》,第147-148页。

(2)黄维忠:《8-9世纪藏文发愿文研究---以敦煌藏文发愿文为中心》,第177-178页。

(3)强俄巴文和维忠文标注为“■”,楠文标注为“tshe dpag tu myed pa(bris)te”,笔者注:■。

(1)本卷录文对照“敦煌国际项目官网”提供的高清照片及上述几个录文版本抄录。

(1)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2006页。

(1)法之十义:“有为法及无为法”,法指“知识”;“道谛之法”,法指“道路”;“灭谛之法”,法指“涅槃”;“法处之法”,法指“意根所对之外境”;“与诸妃眷少年共同享法”,法指“福泽”;“凡夫贪爱现法”,法指“寿命”;“毗奈耶法”,法指“佛经”;“身乃老法”,法指“未来”;“四沙门法”,法指“确定”;“世出世法”,法指“规范”。选自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826页。

(2)法施、财施和无畏施。

(3)法施、财施、无畏施和慈施。

(4)十二分教,十二部经。佛说宣讲的全部经教,依文体及含义归纳为十二部分。

(5)■

(6)■

(7)■

(8)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820页。

(9)陈楠:《P.T.999号敦煌藏文写卷再研究---以往汉译本比较及相关史事补正与考辨》,第23页。

(1)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2993页。

(2)译文:“■”中的“■”字非错字,在古词中“曜”(■)的分支被称为“■”(月曜),三十天被称为“■”,以作区分。

(3)马进武:《藏文正字学发隐》(藏文),西宁:青海民族出版社,1999年,第63页。

(4)见于《唐蕃会盟碑》背面碑文。引自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藏文第38页,汉文第43页。

(5)■

(6)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1133页。

(7)■

(8)■夏三月:孟夏、仲夏、季夏,相当于藏历四、五、六月或二、三、四月。

(9)■

(10)■选自■

(11)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十三朴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7页。

(1)赤祖德赞或墀祖德赞(815-841)在位,汉文史籍亦称作可黎可足、彝泰,是吐蕃第四十一代赞普。

(2)原文中有文字缺损时,用“[]”来标识,并在方括号中进行补订。

(3)原文中有缺字时,用“()”来标识,并在圆括号中进行译注。

(4)本卷所记《无量寿经》应为《大乘无量寿宗要经》或《■》,与此经同本异译的版本有唐法成译的《大乘无量寿经》和宋法天译的《佛说大乘圣无量寿决定光明王如来陀罗尼经》。

(5)以往学者均把“■”译为“龙兴寺”,但是德吉卓玛在其《敦煌吐蕃佛寺隆福寺及藏经洞之探究》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看法,她认为“龙兴寺与写卷中的藏文‘■’在读音上有明显差异,并非一同”,藏文“‘■’的读音接近汉语的‘福’、‘鸿’、‘煌’的字音”,因此她认为“■”应译作“隆福寺”。笔者认为,以现代汉语发音系统来看,“■”中的“■”与“龙兴寺”中的“兴”二字在读音上确有明显差异,但在隋唐时期的中古汉语中,“兴”字有6种不同的发音,按声母发音不同,大致可归纳为两种:其一,声母发[x]音,韵母发[j??]音,与现代汉语发音较为接近。其二,声母发[h],韵母发[ǐ??]音,与藏文“■”字发音相近。因此,“■”和“龙兴寺”二者在发音的对应性上不存在原则性问题,故本文依旧遵循故有的译法,不再提供新的音译。

(6)古今发音不同,参见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

(7)原件“■”中“■”二字缺损。

(8)“■”有两种意思,即“埋、掩盖”、“管制、监督、管理”;“涌、冒出、涨溢”。“■”即“收拾、管理”之意。参见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2003、1906页。

(9)赞蒙樊是达磨赞普(约841-846)次妃,微松之母。

(10)用光守护,故称为南德微松,参见巴卧·祖拉陈瓦:《贤者喜宴---吐蕃史译注》,黄颢、周润年译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0页。本卷中的“■”一词,应译为“光护”,而非以往译文版本中所译注的“护光”、“大迦叶”。■参见《藏文大辞典》编纂委员会编纂、扎西才让主编:《吐蕃时期古文献》(藏文),北京:民族出版社,2019年,第255页。

(11)张怡荪:《藏汉大辞典》,第855页。

(12)“■”一词在以往的汉译本中有三种译法,比如“寺院长老”、“教法大臣”、“教法官员”等,但笔者认为这三种译法都值得商榷。现有汉藏文献资料中尚未找到该词的对照译本,但笔者查阅到两份与“■”一词有一定关联的珍贵史料,具体如下:1.“京城内外临坛供奉大德,兼释门河西都僧统,摄沙州僧政法律三学教主”(参见莫高窟17号窟《洪辩告身碑》)。通过上述告身碑文,我们可以得知,晚唐时期管理沙州地区释门教法的吴僧统洪辩被唐王朝授予“教主”等官衔,上文中的洪辩教主与本卷中的“■”即“长老僧人洪巧言”系同一人。2.《萨迦文集》记:“■”选自佛教数字资源中心(BDRC).W00EGS1017151.sachen international.[kathmandu].2006。萨迦五祖之初祖款·衮噶凝波在《萨迦文集》中推算释迦牟尼圆寂时间时,涉及“”一词,结合上下文,笔者认为“■”中的“■”一词应指“教主”或“法主”。通过上述两份汉藏文献资料可知,本卷中的“■”一词应为管理某一区域或某一地区释门教法的僧统的官衔或尊称,一般可译为“教主”或“法主”,但考虑到“法主”在藏文中有其固定的专用词“■”,加之与本卷同一时期的《洪辩告身碑》中又未见被称为“法主”的僧统官衔,故将“■”译为“教主”更为合理。

(1)或洪辩,俗家姓吴,又称吴僧统。据《吴僧统碑》记载:“知大蕃沙州释门都法律兼副教授数十年,迁释门都教授吴僧统”。据莫高窟17号窟《洪辩告身碑》载,归义军时期大中五年(851),洪辩被唐朝敕授为“京城内外临坛供奉大德,兼释门河西都僧统,摄沙州僧政法律三学教主”。

(2)王文、维忠文和楠文中均将“■”译为“云海”,未见“■”字音译,应为漏译。陈文和强俄巴文中把“■”音译为“云涅海”,“涅”与“■”二字读音差异太大,应为误译。

(3)“■”中的“■”指官契,“■”在古藏文中与“■”即“手”同义。比如“■”指“手书、手迹”。“■”有“印、章、标记”之意。“■”应为“■”的缩写,即“手迹印信”,类似于私印。“■”有“近处、身旁、面前”、“者、具有者”之意。“■”即“有印信者”,比如“■”,即“盖有印鉴的物品”。以此类推,“■”可理解为“有手迹印信的”或“有印信者”。因此,“■”是指“盖有手迹印信的官契”,可简称为“凭印官契”。本卷文末加盖有五枚“圆形藏文手迹朱红印”,由于年代久远,保存状况不佳,左1、右1和右2印文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但左2和中间的印文字迹较清晰,尚能识别,分别系本卷主人翁洪巧言和旺确之印信。因此,本文提及的“■”,其形制和功能与前者应相差无几。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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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56.1

引用信息:

[1]新巴·达娃扎西.P.T.999号敦煌古藏文写卷再探[J].西藏研究,2023,No.198(01):90-98+158.

基金信息:

“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研究专项项目”(项目编号:skq20132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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