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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 No.214 1-14+155
历史档宗所见西藏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以西藏所藏清代多语种档案为例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西藏方志舆图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3BMZ135);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西藏地方在中华民族‘五个共同’中的历史作用研究”(项目编号:CTRC20233JZ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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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历史档案作为遗留性史料,具有真实、可靠、未经主观修改的第一手资料的特点。西藏治区档案馆、博物馆藏有300多万件多语种历史档案,语种涉及藏、汉、满、蒙、入思巴字等,记载了西藏地方与祖国“双向”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面相,是建构中国主边疆学知识体系不可或缺的史料基础。这批遗留性史料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内容,挖掘多语种档案中的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的内容,探讨历代中央政府治理西藏地方的情况以及我国多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Historical archives,as legacy sources,are characterized by authenticity,reliability,and minimal subjective alteration,making them invaluable primary materials.The archives and museums of the Xizang Autonomous Region preserve over three million multilingual historical documents,written in Tibetan,Chinese,Manchu,Mongolian,' Phags-pa script,and other languages.These materials document the "bidirectional" processes of interaction,exchange,and integration between Xizang and inland China constituting an indispensable source base for constructing an indigenous Chinese borderland studies knowledge system.Rich in content relevant to research on the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these multilingual archives encompass political,economic,and religious dimensions.Systematic exploration of these materials enables analysis of how successive central governments governed Xizang and how China's diverse ethnic groups have developed together through sustained interaction and integration.Such resear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strengthening a shared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and advancing its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KeyWords:
参考文献

(1)遗留性史料是指原属过去历史事物的一部分而遗留至今的、从其最初形成就不以讲授历史为目的,而是因别的目的或原因形成的、给人们无意中提供可靠的历史信息和知识的史料。第一层意思指出其属性和流传方式,即这些史料本身就是历史事件(物),属于过去的“历史”,而不属于“历史记述”。第二层意思是强调其形成原因。参见乌云毕力格:《史料的二分法及其意义---以所谓的“赵城之战”的相关史料为例》,《清史研究》2002年第1期,第81页。

(2)五世达赖在其《自传》中详细描述了皇帝颁发的金册和金印:“皇帝颁发了印文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麻’的汉、蒙古、藏三种文字合壁的金印和金册,金册有最厚的书页厚,而且很均匀,宽度为四指,一卡长(拇指尖至中指尖仲开的长度),有十五页,神奇地连接在一起,可以折叠。还有用上述三种文字书写的让我管领西方众生的敕书及赏赐物品等。金印、金册在盛大的宴会上颁赏。由于金印上的藏文印文为蒙古译师所译,故译文较拙,上述文字则是由一位善巧翻译的汉人译师译出。”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234页;五世达赖喇麻阿旺洛桑嘉措:《五世达赖喇麻传》,陈庆英、马连龙、马林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7年,第343页。

(3)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草》,北京:文物出版社,1995年,第36页。

(4)两款金印皆为三体文字(汉、满、藏),达赖印高13.2厘米、印面边长11.3厘米;班神印高8.7厘米、印面边长10.8厘米。参见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编:《览古·鉴今:历史的见证》,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21年,第156-157页。

(1)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草》,第40页。

(2)原文汉字如此,现一般采用“恒”字。

(1)“谕准册封意喜嘉措为六世达赖喇麻,康熙四十九年(1710)三月十三日”。此处益西嘉措写作“意喜嘉措”。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第311页。

(2)“册封里塘呼毕勒罕为弘法觉众第六世达赖喇麻,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二月二十七日”。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第333页。

(3)西藏档案馆也有一条康熙六十年(1721)十一月十九日颁赐的藏文皇帝敕谕,写作“阐扬释教、普度众生第六辈达赖喇麻”。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第333页;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草》,第38页。

(4)“雍正皇帝为加封赏赐印册事给六世达赖喇麻的敕谕”(藏、满、蒙古文合壁),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草》,第40页。

(1)“雍正皇帝为敕封达赖喇麻名号颁发册印事致七世达赖喇麻敕书(抄件,满蒙藏汉合壁,雍正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汉译题目为编译者所拟,原档并未提及达赖序列,只言达赖。汉译题目言及该档为满蒙藏汉四体合壁文字,但该书未见汉文部分,不知是否省略。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1)》,成都:四川党建期刊集团、四川民族出版社,2018年,第272-282页。

(2)参见陈庆英等编著:《历辈达赖喇麻生平形象历史》,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6年,第284页。

(3)此处汉字“瓦赤拉咀喇”,多数史料作“瓦赤喇恒喇”。依此,应为“瓦赤喇恒喇”。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宫珍藏历世达赖喇麻档案荟草》,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190-191页。

(4)“康熙皇帝册封五世班神的谕旨(藏文),康熙五十二年(1713)正月二十二日”。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草》,第36页;“册封五世班神额尔德尼名号敕谕,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正月二十二日”。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第312-313页。《清代西藏地方档案文献选编(1)》亦收有乾隆年间抄件“康熙皇帝册封五世班神之谕旨抄件,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元月二十二日”。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译:《清代西藏地方档案文献选编(1)》,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7年,第7页。

(1)藏文原档图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草》,第36页。

(2)如“康熙为嘉奖昌都帕巴拉特赐名号印册等事谕旨,康熙五十入(1719)三月二十九日”“雍正皇帝为册封类乌齐阿旺杰赤列呼图克图之谕旨(抄件),雍正元年(1723)三月十五日”“第穆摄政为大皇帝赏赐西藏大喇麻和大官员印章名号数量等事复二驻藏大臣函,乾隆三十二年(1767)”“阿旺降白楚臣为感荷皇恩并请赐弟子‘札萨克’名号事呈摄政第穆文,约嘉庆十年(1813)”“文殊皇帝加赏摄政诺门罕之印信及诏书奉迎至策门林图丹朗杰颇章时之贺礼清单,道光十六年(1836)”“因驱逐中瞻对叛军有功特嘉赏达赖喇麻黄色哈达及匾文同时赐摄政王为‘呼图克图’名号及印信谕,同治五年(1866年)”“噶厦为第七世达赖喇麻之父索朗达杰及其子嗣承袭一品台吉名号事文,光绪十一年(1885)”。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译:《清代西藏地方档案文献选编(1)》,第8、15、35-36、93-94、176-178、354、462页。

(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乾隆五十入年(1793年)”。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3)》,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829页。

(1)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3)》,第827页。

(2)档案年代为编者所加,原档无年代。参见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编:《览古·鉴今:历史的见证》,第176页。

(3)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3)》,第829页。

(4)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编:《览古·鉴今:历史的见证》,第181页。

(1)“噶伦喇麻等为谢恩事呈皇帝之奏折(十九世纪初)”。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译:《清代西藏地方档案文献选编(1)》,第245页。

(2)原文为藏文,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译:《清代西藏地方档案文献选编(1)》,第245页。

(3)参见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4)》,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1790-1791页。

(1)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4)》,第1715-1716页。

(2)参见《钦定理藩院则例》卷57,喇麻事例二,故宫珍本丛刊第300册清代则例,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第296页。

(1)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5)》,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1895-1896页。

(1)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1)》,“前言”。

(2)参见乌云毕力格、乌兰巴根:《花雨丹书:西藏档案馆所藏蒙古文书信档案研究与译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第74页。

(3)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11)》,成都:四川党建期刊集团、四川民族出版社,2018年,第601-602页。

(4)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11)》,第578页。

(5)“大仆寺左翼僧俗人众进献牲畜数目清册(满文、附藏文标题),道光十四年(1834年)四月”。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11)》,第545-547页。

(6)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11)》,第571-572页。

(1)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等编译:《灾异志---雪灾篇》(藏文),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4-55页。

(1)参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等编译:《灾异志---雪灾篇》(藏文),第14-15页。

基本信息:

中图分类号:C95;D691;K249

引用信息:

[1]阿音娜.历史档宗所见西藏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以西藏所藏清代多语种档案为例[J].西藏研究,2025,No.214(05):1-14+155.

基金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西藏方志舆图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3BMZ135);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西藏地方在中华民族‘五个共同’中的历史作用研究”(项目编号:CTRC20233JZ02)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

2025-10-25

出版时间: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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